为了更好地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际运作,财政部19日对外发布指南和通知,规范PPP模式的合同管理。
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合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去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都针对PPP发布了指导意见,多个省份也出台新规力推PPP。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此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还将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
此次发布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对PPP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更好地支持PPP的实际运作。
通知明确,PPP项目合同中除应规定社会资本方的绩效监测和质量控制等义务外,还应保证政府方合理的监督权和介入权,以加强对社会资本的履约管理。
通知要求,合同要在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效率:统筹考虑社会资本方的合理收益预期、政府方的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使用者的支付能力,防止任何一方因此过分受损或超额获益。
此外,鉴于PPP项目的生命周期通常较长,在合同订立时既要充分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实际需求,也要合理设置一些关于期限变更(展期和提前终止)、内容变更(产出标准调整、价格调整等)、主体变更(合同转让)的灵活调整机制,为未来可能长达20-30年的合同执行期预留调整和变更空间。
财政部还表示,要逐步形成一批科学合理、全面规范、切实可行的合同文本,以供参考示范。财政部将在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出台主要行业领域和主要运作方式的PPP项目合同标准示范文本,以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统一合同共识、缩短合同准备和谈判周期,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
摘自《中国工程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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